以公權力遂行擄人勒贖及殺人等罪行的二二八

本文發表於 2015 年 11 月 08 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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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板橋林家為例,板橋林家因為是巨商,沒有被殺,但他們付出龐大贖金,導致家道中落,而且付出贖金不是只有一次,事後情治人員還繼續要。這是洪導此展『浩劫焚身的報人--228時被害的新聞自由』,最重要主軸是標題所示,老人竟然沒抓住要點,只好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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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劫焚身的報人展出板橋林家有2人被擄人勒贖,分別是《大明報》、《全民日報》2報的林子畏,以及《中外日報》的林宗賢。板橋林家是很愛中國的,但竟然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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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不是我的守備範圍,但應大學長的要求,寫高雄中學首任台籍校長林景元,林校長在二二八時被陷害,在檔案內,發現查陷害證據,讓我有機會寫出平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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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一)∕林身振、林炳炎 高雄文獻 2012 第二卷第四期
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二)∕林身振、林炳炎 高雄文獻 2013 第三卷第一期
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三)/林身振、林炳炎 高雄文獻 2013 第三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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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校長的兒子林有義接受我與學長的訪問,他說:「祖父賣掉鳳山火車站前二層樓房,由大姊找到管道,塞錢給負責的情治人員,父子兩人才被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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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先見之明,文章沒刊登就無法平反,沒有寫下那段話。但依據檔案寫的內容,還是有部分被刪除。其實,這批檔案最少有6個學院內大學者看過,沒有看到陷害證據,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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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公權力遂行擄人勒贖及殺人等罪行,不是單一事件,而是普遍現象。以高雄中學校長,不算富豪,都遭難,其他可想而知。相信基隆顏家,也可能遭受同樣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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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林家,因保護嚴家淦,可能沒有遭受這樣的災難。不知。

以下是板橋林家的較詳細內容,感謝洪導提供的word檔。
《大明報》,是常住上海的板橋林本源家族的林子畏出資辦的。

1946年5月4日創刊的《大明報》(晚刊),該報主要是本地人士(林子畏、鄧進益)出資,大陸來臺人士(艾璐生、馬銳籌)主持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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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報》是臺北唯一的晚報,林子畏想在臺北辦一份報紙,便請上海最大的《新聞報》幫忙,光復後不久,該報便派記者謝爽秋過來臺灣,採訪並協助林子畏,謝爽秋找了馬銳籌當總编,找了留學過日本的馬劍之當採訪主任。

《大明報》是臺北唯一的晚報,刊頭每天套紅,版面比較新穎內容清新,著重國內外大事,尤其是大家最關心的臺灣政治社會問題,言論不左不右相當受歡迎。二二八後,謝爽秋在臺灣被捕,上海《新聞報》電促陳儀馬上放人,因而很快獲釋回上海。
發行人艾璐生、總編輯馬銳籌等十多人被捕,生死不明。

板橋林家林松壽的兒子林子畏,不但在1946年5月4日辦了大明報,到了1947年又成立『全民日報』,自己擔任社長,只是,『全民日報』3月1日才出報,很快的就被停刊了,

林宗賢
林本源維記興業株式會社社長 林祖壽,林祖壽長男:林宗賢(1915),東京成城學園高等科畢,京都帝大進入法學部,畢業之後回台,他辦了《中外日報》。

2 回應 針對 “以公權力遂行擄人勒贖及殺人等罪行的二二八”

  1. Hungfu Hsueh 寫道:

    請問林前輩,全民日報1947年3月1日出報是那份資料有記載,亦或是哪位前輩口述? 我對全民日報的歷史很有興趣。感謝您。

  2. 北投埔 寫道:

    以下回答是請洪維健導演代答

    板橋林家林松壽的兒子林子畏,不但在1946年5月4日辦了大明報,到了1947年又成立『全民日報』,自己擔任社長,只是,『全民日報』3月1日才出報,很快的就被停刊了,『大明報』在二二八事件之後,被查封了,1947年7月7日,林子畏將『全民日報』頂讓給軍統局臺灣站長林頂立,重新創刊,林頂立當社長,發行人王成章,林頂立為「半山」,二戰期間,在廈門擔任日軍和中國軍的雙面間諜。二二八事件時,擔任特別行動隊長,獲得上級提拔,『全民日報』,『民族報』,『徵信新聞報』,合組成為聯合版。林頂立後來成為省參議會副議長,氣燄更高。2010年有新聞,林子畏因為腦病變,8年前昏迷臥病至今,所以,林子畏至少活到2010年,大概有9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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