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慈的二二八事件

本文發表於 2019 年 08 月 25 日 13:49

這篇文章的起源是2011-07-20『二二八公義和平音樂會 Concert for 228 Justice & Peace』的回應欄裡。

《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 16》侯坤宏 許進發編 2004年國史館印行。

許兄在出版後,送我2本。但15年前,拿到此書,只有驚惶,不知如何閱讀。更不知如何反駁

2011-07-200718下午調閱以下2件
3682 * 林枝香 * 表冊名稱:台灣二二八台民叛亂台北區叛逆名冊 * 國家安全局 * 拂塵專案第六卷附件 0036/340.2/5502.3/6/001

3683 * 林枝香 * 表冊名稱:台中縣能高南投區228暴徒調查表 * 國家安全局 * 拂塵專案第十九卷附件 0036/340.2/5502.3/19/005

這2件只是名冊而已,3682是全台灣名冊,會看到家慈與台大醫學院長杜聰明博士等很多台灣菁英在一起,會感覺很安慰。228事件時,蔣經國為捉謝雪紅而將她抓去,拷問之後,將她人拋在烏溪北岸萬斗六,我3歲多時,被大人從睡夢中抱起來,與弟弟兩人去迎接她回來。這是記憶中無法忘記的內容。

朋友許進發在國史館做228事件檔案彙編時,就告訴我,他送我2本。
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一) 侯坤宏、許進發 2002/03/01
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二) 侯坤宏、許進發 2002/03/01
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九) 侯坤宏、許進發 2002/12/01
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十六) 侯坤宏、許進發 2004/11/01
其中2《已經收錄於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一)》484頁

 

花新台幣4元影印2張資料。其資料分別打字如下:

_001.jpg

林枝香* 女* 碧峰學校教員* 煽動份子 *宣傳奸黨言論* 其夫為中共重要幹部(1947年保密局提送)

林枝香* 41* 教員* 煽動暴動宣傳共產主義* 奸嫌* 草屯國民學校宿舍(這是1950再整理的名單)

這樣的資料只有我能解讀,表示228事件雖發生在1947,但前者是發生當年的記錄,後者是1949年的記錄。

1944年我在芬園國民學校出生,由於我前面的哥哥沒有養活,所以家慈調職碧峰國民學校,在碧峰生下弟弟及妹妹2人,在碧峰時,家慈要將妹妹送人,被弟弟哭鬧而停止,而最小弟弟芳隆卻是在草屯國民學校宿舍(但是位於炎峰國民學校內,草屯太平路)內出生。

在腦海裡,存在最深刻印象,就是住在平林橋溪州家,晚上被大人挖起來,要去迎接被審訊後,丟包在萬斗六,然後走路9公里回平林橋溪州家的媽媽。但睡神還是讓我繼續睡。那天,我們兄弟2人沒人理,沒吃就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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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寫了2篇文章:
1. 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
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一)∕林身振、林炳炎 高雄文獻 2012 第二卷第四期
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二)∕林身振、林炳炎 高雄文獻 2013 第三卷第一期
高雄中學首任臺籍校長林景元事蹟紀略(三)/林身振、林炳炎 高雄文獻 2013 第三卷第二期

2. 第六海軍燃料廠之接收

這2篇文章,可以證明軍事佔領下,台灣是被無法治的人所統治,素質低下。是台灣人的不幸。

台灣二二八台民叛亂台中區叛逆名冊
136頁
姓名 性別 原任職別 擔任逆職 罪 行 備考
林枝香 女 碧峰學校教員 煽動分子 宣傳奸黨言論 其夫現為中共重要幹部

在書中136頁,短短30字,只有「林枝香女碧峰教員」等8字是真的,其餘非真。
學校是幼稚園、國民學校、初級中學…?
碧峰國民學校是從1941年從碧峰公學校改名。

1947年她除了當老師之外,她要餵養我及弟弟,2個頑童。那有時間去「擔任逆職」?那能犯下「宣傳奸黨言論」罪行?更荒謬的是「其夫現為中共重要幹部」。

如果說林木順,他也不是「中共重要幹部」,曾是台灣共產黨創黨主席,那是1928年的故事。1934年林木順已不在世間。

完全無根據的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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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網路查詢,發現《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 16》侯坤宏  許進發編 2004年國史館印行,此書資料係從許雪姬總主編,《保密局臺灣站二二八史料彙編(四)》,臺北市: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2017年5月~2017年12月。P290~302所彙總成表,在這過程中,簡化及錯誤進入。

 

P298下

 

其實,保密局有關家慈的資料只有「..又奸黨黃振風..前2個月即至碧峰國民學校女教員林枝香(其夫之弟現為中共重要幹部)之家開會。林枝香每日至學校即宣傳共產主義,故至學校教員大部有奸黨之思想,在紛亂時期禁止國語,須用日語說話,也不准任何人講國語,否則全體攻擊,為此報請察核」等情。..王孝順 3.21

P299下半頁

1941年全台「公學校」、「小學校」皆改為「國民學校」。戰後改稱「碧峰國民小學」是錯誤。林地鑫校長從1926年臺北師範學校畢業開始在「外中公學校外埔分教場」當訓導,南郭公學校、芬園公學校、碧峰公學校、碧峰國民學校1941當訓導。1942~1945沒有在總督府職員錄中。他當校長是1945年12到1961年8月。從他的資歷看,從台北師範學校畢業在外埔分教場當訓導,離草屯北投埔很遠。北投埔去讀臺北師範學校應該是好的研究題目。

有關家慈的官方史料


教員免許狀授與
 – [總督府府報:0071034027a015] 1940-10-30

1      林氏枝香        昭和十五年    1940 芬園公學校同安寮分教場    教員心得

2      林氏枝香        昭和十六年    1941 臺中州芬園國民學校    助教

3      林氏枝香        昭和十七年    1942 臺中州芬園國民學校    訓導

4      林氏枝香        昭和十九年    1944 臺中州芬園國民學校    訓導

 

她是先 在「同安寮分教場」當教員心得「代理教員」,總督府職員錄7月截稿,然後同年10月30日《府報》刊登「教員免許狀授與」。所以,我出生時至7月,還在芬園國民學校,很可能1945年3月才遷至碧峰國民學校。

 

1947年228事變時,她有3歲及1歲的兒子,「前2個月即至碧峰國民學校女教員林枝香(其夫之弟現為中共重要幹部)之家開會」,請問王孝順此處「家」在何處?

 

「每日至學校即宣傳共產主義,故至學校教員大部有奸黨之思想,在紛亂時期禁止國語,須用日語說話,也不准任何人講國語,否則全體攻擊,」林地鑫校長會放任她如此嗎?薪水太多嗎?她一人要全體攻擊?活得不耐煩?2個兒子不必照顧?而且,日本時代講日語,戰後才一年多,講日語是天經地義,會講捲舌音才不正常吧。

 

228事變,有傳出不少人是遭受 「擄人勒贖」對待,自認清白的都被撕票。我平反的案例,高雄中學林景元校長,他的家人賣掉鳳山車站前二層樓房,才免於一死。但變成無家可歸的可憐人。

 

所以王孝順調查員,對林家加這麼大的紅帽子,也準備「擄人勒贖」嗎?

台史所的功德沒有做完全

有關「擄人勒贖」的事證, 我最少能舉出2個, 如果需要 ㄝ 在法院才舉證,

但學者沒有人敢指出

這種政府官員成為強盜匪徒只有偉大的中國人才幹得出來


林興茂
  曾在〝徘徊在二個祖國〞一書中,提及1920年代在大陸有一藍衣社,也胡做非為。

1947年3月21日政府官員把她描述成「每日至學校即宣傳共產主義,故至學校教員大部有奸黨之思想,在紛亂時期禁止國語,須用日語說話,也不准任何人講國語,否則全體攻擊」1950年8月30日同樣的政府官員卻說「優良教員」,未免太荒謬。

優良事蹟是:::「推動卷舌語有功」。

可看到可怕的貨幣貶值。

我們現在開始「拷問」調查員王孝順吧:

二二八事件在3月17日二七部隊解散,全台灣已被軍隊血洗鎮壓完畢。那調查員在這段時間227~317到底幹何事?為何這麼重要「情報」,才在321呈報?參加作文比賽有那麼難嗎?有何資格幹保密局調查員?根本是廢物。

「..又奸黨黃振風..前2個月即至碧峰國民學校女教員林枝香(其夫之弟現為中共重要幹部)之家開會。林枝香每日至學校即宣傳共產主義,故至學校教員大部有奸黨之思想,在紛亂時期禁止國語,須用日語說話,也不准任何人講國語,否則全體攻擊」

「前2個月」這是謊言的開頭語。整個事情沒有確實的表象。重要情報是時間明確才行,完全沒有現代化的訓練。

「林枝香(其夫之弟現為中共重要幹部)之家開會」,家是夫家?娘家?第三家?很多人皆會猜前2家,答案是第三家,學校宿舍。(其夫之弟現為中共重要幹部)在前面以駁斥為非。「開會」2人可以開會?一個有夫之婦與男人可以開會?那是約會好嗎?。「重要情報」要有證據或證人,這2樣皆無。根本就是謊言。

「林枝香每日至學校即宣傳共產主義,故至學校教員大部有奸黨之思想,在紛亂時期禁止國語,須用日語說話,也不准任何人講國語,否則全體攻擊」好像學校是她開的,林地鑫校長會容許?林地鑫在台北師範立歷經1922及1924北師學生運動的慘痛經驗,他不會任令學校胡搞。而且講日語才是王道,講捲舌音是跟舌頭過不去。這種倒果為因沒有邏輯觀念的話語,只是無知。

把有2個孩子的媽媽擄去,沒有傳票,也沒有村里長見證,這根本是強盜行為好嗎?法律有規定可以如此嗎?問話完,竟然沒送回原地,而拋棄在離家8~9公里的萬斗六。請問調查員王孝順,你的家人可以這樣對待嗎?

擄人問話不必留下任何問話的筆錄?不必讓當事人簽名?這樣就能逃過被追究嗎?這樣僅能證明這種行動是非法。

 

002.jpg

這1950年的表報,只改了任教場所從碧峰改草屯而已。是一魚兩吃。

4 回應 針對 “家慈的二二八事件”

  1. 廢止日本文 寫道:

    廢止日本文

    台灣知識身体隨戰後而有「強制變性」,這種「變性」情形是表現在語言的劇烈改變,許雪姬曾在29卷4期『思與言』之「台灣光復初期的語文問題」有詳細的探討。本文想從當時的《署公報》與《府公報》來看命令的下達。

    1946.1.20 p2 陳儀廣播年度工作要領「心理建設:…我希望一年內,教員學生大概能說國語、通國文、懂國史。…不要再說日本話,再用日文課本。」(不知陳儀日籍老婆是否以北京話(蠻大人語 Mandarin)交談)

    1946.3.1 p133 事由「為查禁日人遺毒書籍,希各書店,自行檢封聽後焚毀。」
    1946.6.26 p8 通令查禁日人遺毒之唱片樂譜。
    1946.8.1 p489 本年10月25日起所有日文版必須一律廢止。
    1946.8.2 p489及p636(8.14) 新聞紙雜誌日文廢止未便展期。

    1947.6.10 p254 各級學校禁用日語。
    1950.6.9.p922 日文書刊及日語影片管制辦法。
    1951.4.3.p34 日文書刊審查會組織規程。
    1951.8.23.p572 日文書刊管理辦法。
    1951.11.27.p564 為日時代所存學生漫畫普遍清查焚毀。

  2. 1946年是爪耙子統治元年 寫道: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5002909823055987&id=100000110575844

    1946年是爪耙子統治元年

  3. 想我媽媽 寫道:

    想我媽媽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5035087053171597&id=100000110575844

  4. 魔神仔「鹿宏勛」 寫道:

    魔神仔「鹿宏勛」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5038681312812171&id=10000011057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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