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1950有關台灣何去何從之歷史

本文發表於 2009 年 05 月 27 日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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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雲程的雙魚鏡:貼出《台灣二月革命》封底的美軍與USAID ,本來想直接貼文回應,後來想到欠我一中(台中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學長文章,一直沒有release。學長常常談到,戰後是有發佈「美國託管」的命令,也開始進行。問題是這項傳聞為何沒有成真,或者有沒有文字留下這傳聞?更擴充的說法是,在19450815到1949年底「有關台灣歸屬或台灣地位未定論或公民投票問題」到底是怎麼樣?或者那段時間發生什麼事?

ap_F23_20080624012214726.jpg行人出版社有意出版一本《終戰後百日》,建議他們要抓住『飛奔黃鶯』,所謂飛奔黃鶯OSS是指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立之情報機構,即戰後中央情報局之前身。戰後美國國務院展現對台灣濃厚興趣,派情報小組黃鶯Canary在停戰後到台灣調查(1945/9~1946/4),留有Office of Strategic Services Intelligence Dissemination Number A-64132等報告。此小組在台灣採購40多箱的台灣資料送回美國。1945/12/1有10頁「Bomb Damage in Formosa」,電力只8行,其中記錄1945/3/13及23的轟炸才是致命的,日月潭第一5條壓力鋼管中有2條受損,變壓器燒毀;日月潭第二變壓器燒毀;松山火力受轟炸無法使用。餘詳《台灣史料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3》(p357~387)費德廉的文章『插蚵杙、飛奔黃鶯:美國戰時對台灣情報活動』。幾乎同時,有人也想出版OSS的台灣資料,但似乎都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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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Theodor Horydczak, photographer. “U.S. Capitol exteriors. Flag and east front of U.S. Capitol.” ca. 1920-ca. 1950. Washington as It Was: Photographs by Theodor Horydczak, 1923-1959, Library of Congress.    (    (

以下是我的學長所提供的資訊:

228事件後(1947年7月),廖文毅曾向美國魏德邁提出台灣由美國託管後,國民投票決定獨立。根據蘇新《未歸的台共鬥魂》〈從香港看台灣 2. 1947年8月4日香港 (華商報) 消息〉:…現在台灣到處流傳著「台灣將為美國託管」的說法,根據可靠消息,這話是由美國駐台北的副領事口中親說出來的。

台灣人要求由美國託管後國民投票決定獨立,並非228事件後才提出的;自從戰後台灣被置於支那佔領軍下,台灣人知識份子就開始提出這個願望與要求,由於發生228事件,讓蔣介石得到藉口,派遣大軍壓境,逕行將「行政長官公署」改為「台灣省」,置於支那普通行政體系。為此廖文毅才有重新提出「台灣由美國託管後,國民投票決定獨立」之必要。 1948年間,前總統府國策顧問李江海先生令兄李請先生時任台灣省政府糧食局台南所總幹事) 曾經告訴我說:政府各機關正在忙於整理文件檔案,準備移交託管。由於那時,支那國共內戰,國民黨節節敗退,蔣介石派陳誠來台為其流亡台灣作準備,移交託管遂告無法進行。  (

李請之言印證於蘇新《未歸的台共鬥魂》〈從香港看台灣 25. 1948年12月3日香港華商報) 刊登一條消息〉:「不久前在香港成立的「台灣民眾聯盟」主席廖文毅,今日在香港向旅港台胞宣稱:宋美齡此次赴美談判中,台灣處理問題亦為其重要項目之一。他由美國某方面獲悉,蔣介石已同意美國政府之要求,將改造台灣省政府,成立由親美派控制的台灣地方自治政府,由美國軍事顧問團訓練陸海空軍,建立台灣軍,以阻止解放軍進入台灣。他又說:美方令他和該聯盟準備返台」,以及同年12月18日香港 (華商報) 台北消息〉:「南京國民黨匪幫眼看其反動統治覆滅在即,紛紛逃往台灣。國民黨機關報《中央日報》在台灣已設立機構,準備隨時接替南京《中央日報》。正在計畫出台灣版的還有偽國防部的《支那時報》等。國民黨美援委員會已在台設立辦事處。偽中央銀行已在設立台灣區域行。該行副總裁陳行亦於8日抵台。11月下旬抵達基隆的中興輪,載來國民黨軍政要人及其眷屬達二千人,行李萬件,停在碼頭的汽車達百餘輛…」等情應該可信。

1951年9月8日舊金山和約簽訂,同年12月18日,日本發表『吉田書簡』,並口頭聲明:「自日本投降時起,台灣喪失日本國領土之地位,台灣人喪失日本國國民之地位,此一事實迄今未曾改變,為此台灣屬於無國家所屬之領土,台灣人屬於無國家國籍之人民」。與此同時,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布希 (是否後來當選美國總統的老布希,不得而知) 亦聲明:「台灣問題必須得到解決,但由於國府以武力佔據台灣,而致無法加以解決」。此為台灣地位未定論之基本理論。

NSC 37「這是1948年12月1日由NSC執行秘書Sidney W. Souers所署名,標題The Strategic Importance of Formosa,將JCS李海的擔憂作為本文的附件傳閱,以引起討論。依FRUS所收錄回應的有檔案編號894A.00/1-649,893.50Recovery/1-1449,894A.01/1-1549:Telegram,894A.00/1-1849,893.50Recovery/ 1-1949等,參與回應的有菲律賓大使的法律顧問Flexer,代理國務卿Robert A. Lovett,在台北的總領事Krentz,遠東司長Allison,ECA署長Hoffman。代理國務卿Lovett在給杜魯門的備忘錄文中提到,KMT的海空軍已經在台灣建立軍事基地,官員已開始將家人和財產撤到台灣,美援物質亦轉運往台灣。這種現象表示台灣為KMT撤退基地。Lovett擔心無法有效阻擋共產黨入侵。他建議美國不要放棄任何政治上的可能性,在台灣扶植非共政權。也建議由澳大利亞或菲律賓政府在聯合國提出讓台灣人進行公民投票﹙plebiscite﹚,甚至於表示美國應不惜一戰以防止落入共產國家之手。此時美國已決定中止ECA對China援助之採購授權。1949/1/15 Krentz向國務卿艾奇遜提出他對陳誠看法的結論,認為陳誠是少數幾個迄今仍對蔣介石忠心的人,勢必將台灣交給蔣政權。(再度提醒讀者國家代號93為China,94A為台灣之國名代號。)」(    (

NSC 37/5「.. 請菲、澳、印三國,以China內亂將擴至台澎,危及東南亞安全為由,籲請聯合國依照憲章第107條規定,將台灣過去獨立歷史與4年來KMT在台惡政與台灣人自主要求,於一年內在台舉行公民投票。e.美國除響應各國提上述建議外,並作下列主張:1.台澎地位待對日和約解決。2.現在台之政權,係基於開羅會議及美國戰後之容許,現因事實上因惡政及將內戰引至台灣,美國為良心所督責,不得不暫管台灣,然後由島民公民投票。3.連絡菲、澳、印度、巴基斯坦及紐西蘭各出一些象徵兵力,會同美軍佔領台灣。4.希望在2禮拜內在台灣開政權移轉會議,蘇聯與China亦可參加。5.在會後,美國應即從事軍事巡邏工作,以防外來軍隊入侵,並遣返難民。6.邀請孫立人參加佔領軍之管理,如他參加,則我們從島上現有的軍隊而得到主要軍力。7.通知蔣,如願留台,給予政治難民身份。」

這是NSC在1949/3/1所提出,認為JCS所擬「對於台灣澎湖仍不主張使用武力,但可派遣少數艦隻巡行或停泊在台灣港口,這樣的海岸活動必須配合著維持空中通訊及人民休閒活動。」的想法,不足以杜絕共產黨之滲透,也妨害用政治或外交方法保全台灣之措施,不宜辦理。﹝1:290~292﹞

2日艾奇遜給Krentz與莫成德電報,向他們解釋國務院的立場。他表示何時才徵詢陳誠意見的時機很重要。艾奇遜不贊成因台灣經濟情勢不好,就中止ECA經濟援助計畫的說法。他說:「我們必須及早與陳誠接觸,以穩定台灣經濟,讓ECA援助計畫早日實施。」至於更換陳誠之事,他認為時機未到。﹝1:293﹞又說如須對台用兵,宜由幾個國家共同出兵,或由聯合國託管,讓台灣民族自決。﹝1:296﹞  (    (

1949/6/9莫成德與Butterworth長談,認為台灣情勢在6個月後沒有把握,要由友好國家代向聯合國請求召開特別大會,專議台灣託管法。經莫成德寫妥說帖經Butterworth與Duraward V. Sandifer﹙國務院聯合國事務處主任﹚商談後,報告助理國務卿魯斯克。﹝1:346~350﹞ (    (

讓台灣居民有自我決定投票以決定誰屬之權力。…分離台灣方法有二,一由聯合國推動,一為美國發起。但無論如何,均將予克里姆林宮與Chinese史達林主義機會。執行結果,將使吾人負擔遣返難民之責任,還造成美政府與人民嚴重的道德衝突,此非美國民眾所能容許。  (    (         (    (

『有關台灣與澎湖的可能行動方向』(誠懇的建議讀者要與1950/2/20擬定之ORE7-5 Draft Coup d’etat in Formosa台灣政變草案一起讀)所有排除台灣現時政權之計…以上摘錄拙作『有關『台灣的戰略地位』之論述史』(詳《保衛大台灣的美援(1949-1957) 》)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them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請立正,唱美國國歌。

[youtube width=”425″ height=”355″]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1NR2K-gazo[/youtube]

23 回應 針對 “1945~1950有關台灣何去何從之歷史”

  1. scl 寫道:

    請指教 :《台灣史料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1993》何處有?

  2. 林炳炎 寫道:

    我的書房之一台大圖書館有!!有一篇Planning postwar Taiwan : the case of industry, 1943-1947 / 柯偉林(Kirby, William C.) 後來集結成冊在1994 出版 總圖B1本校出版品區 673.2707 4035 1994 2163873

    費德廉的文章『插蚵杙、飛奔黃鶯:美國戰時對台灣情報活動』原文英文, 標題是我翻譯的!!原來OSS想插蚵杙, 就是種下蚵的種子讓其發展, 但認為太危險, 而採取Canary, 包括空照在內, 草屯機場(草屯飛行場)http://pylin.kaishao.idv.tw/?p=56的寫真就是這樣來的.

    ﹝1:293﹞﹝1:290~292﹞﹝1:346~350﹞等號碼是告訴大家原文是出自
    『Polic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ward Formosa﹙Taiwan﹚: Concern of the United States Regarding Possible Conquest by Chinese Communists』《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1949 Vol. IX》(簡寫FRUS)p261-471.

    請注意美國人沒有神經病哦, 稱呼我們Formosa﹙Taiwan﹚!!!

  3. Anonymous 寫道: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 ,簡稱(UNRRA))創立於1943年,發起人為美國總統羅斯福。這裡面之聯合國並非指後來於舊金山組成的聯合國組織而是指同盟國參戰國家。

    本質為福利機構的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成立目的乃於戰後統籌重建二戰受害嚴重且無力復興的同盟國參戰國家。其中,受害最嚴重的China成為最主要被幫助國家,而施予幫助者則為美國、英國與加拿大。

    1945年1月China政府的善後救濟總署成立,直接隸屬於行政院。成立後的首任署長為蔣廷黻,1945年年中,二戰結束後,該總署於China各地投入大量民生物資。以台灣而言,各項民生物資超過20萬公噸,比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投入的資助還多。

    1947年10月,因國共內戰、美國懷疑國府挪移經費款項等因素,該署遭到裁撤。就China政府而言,其業務轉由行政院善後事業委員會接任。

    最後的台灣總督府 : 1944-1946年終戰資料集 / 静宜大學台灣硏究中心策劃 ; 鈴木茂夫資料提供 ; 鄭邦鎭召集 ; 蘇瑤崇主編

    有關戰後初期「託管論」政治思想內容可參考蘇瑤崇: (託管論與二二八事件一-兼論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也在這期間在台灣, 因此所留下資料蘇瑤崇老師有整理出版ㄝ, 他應該多在學院外活動活動指導我們!!

  4. gaxiong 寫道:

    見到第一張美軍立國旗相片,
    腦袋恰了一下連結到近來由台北景福門車輪黨徽後,又被注意到之「延平郡王祠車輪黨徽事件」。
    那件在1937年由白崇禧“巡台”,移除開山神社鳥居笠木,加上車輪黨徽改造成雙十造型……
    呵…真不知當年丟那顆車輪上去,在美國立場應該要怎想?

    靈光乍現,天外飛來一筆,約在此留下淺見。^^

  5. 北投埔 寫道:

    1937年由白崇禧“巡台”>>>似乎是1947吧

    第一張美軍立國旗相片>>>
    這是在網路上找到的, 放在這題目下還很適當哦!!
    場景是韓戰時才會有這麼刺激要立美國旗相片的動作!!因美軍收復被北韓
    攻下的領土!!”立美國旗”意味著美國的領土耶!!

  6. 北投埔 寫道:

    今天的自由時報太精彩, 一個名學者的一篇文章, 價值非凡!!是萬金難買的傑作!!!怕它從網路消失, 趕緊貼出來!!這文章告訴我們NSC 37的文字到現在還威力無比!!譚慎格談了幾個外交官會不顧危險與面子說出真話, 刺激台灣廣大的a-ho(日語), 其動機是什麼???

    >>美國政府願意(現在仍是)冒險提醒聯合國,台灣地位「未定」;而日本的大使齋藤也願意甘冒挨轟之險提醒台灣民眾,台灣地位「未定」。

    >>齋藤大使善意地提醒了台灣,日本至少仍未承認中國擁有台灣主權的主張,這的確是他的「個人看法」,但也是日本政府與美國政府的「個人看法」。在世上民主國家支持台灣的這條崎嶇路上,台灣政府與執政黨不該使之更窒礙難行。

    向譚慎格、齋藤正樹、日本政府與美國政府致敬, 我在此頁懸掛美國國旗與唱美國國歌是有道理的!!!

    《譚慎格專欄》齋藤正樹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很難想像,退休大使、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東京在台北實際上的大使館)代表齋藤正樹,會在未經日本政府指示下,逕自發表「台灣地位未定」這番深奧的「個人觀察」。隨著台北政府逐漸傾向將台灣界定為中國的主權領土,也難怪日本方面會感到驚憂。台灣人自己也該驚憂,畢竟,台灣在二次大戰後的國際地位「未定」,明載於舊金山和約,也是日本對台關係形而上的核心。

    地位未定 美台關係核心方針

    「台灣地位未定」也是美台關係的核心方針。至於其他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國家,如英國、澳洲與加拿大,也分享台灣地位「未定」此一哲理,即便五十八年後它們已不見得會為此輾轉難眠。

    不過,台灣地位未定卻讓日本外交官員(至少是處理中國與台灣事務的外交官員)徹夜難眠。齋藤五月一日在嘉義中山大學的國際關係學會年會上那番台灣地位未定論之說,可能不經意講出了他的真正心意,也就是日本對台灣的國際地位,「沒有立場進行認定」。在國民黨內因齋藤所言而義憤填膺之際,這就是日本交流協會理事長畠中篤所回應的立場。

    國民黨可以允許日本政府宣稱對台灣地位「沒有立場進行認定」,但卻不准日本解釋為什麼他們沒有立場。一如齋藤毫不客氣地直言,日本之所以沒有立場認定台灣的地位,因為日本政府相信「台灣地位未定」。或許我們更應該問,倘若這名日本駐台代表只不過是反映其政府的觀點,國民黨「為什麼」會如此關切憂慮?當然,國民黨不會忘記日本在一九七二年與「中華民國」斷交,以便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一個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儘管日本在一九七二年「尊重」中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說法,但在內心深處,日本政府的確將台灣視為一個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體,而宣稱台灣地位「未定」,是關於該議題的唯一可行之道。

    美國人也曾有過類似「失言」,但沒做得如此優雅或經過如此深思熟慮。二○○七年八月,布希政府國安會亞太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也說錯話,但他口誤的方向不僅與齋藤相反,事後的彌補更是錯上加錯:「台灣,或者說中華民國,」他結巴道,「現階段並非國際社會上的一個國家」。接著他又畫蛇添足,把事情搞得更混亂,「美國政府的立場是,ROC,中華民國,是一個未定議題,正如各位所知,其未定狀態已持續多年」。錯錯錯(天啊),連三錯。

    美國眼中 世界只有一個中國

    在美國眼中,「中華民國」根本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了中華民國代表中國,對美國來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美國政府在「中華民國」地位上的立場,根本沒有什麼「未定」。這些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美中建交公報」的精髓。跟齋藤不同的是,韋德寧沒花時間在心裡分清楚「台灣」與「中華民國」,否則他應該會注意到,台灣─而非「中華民國」─的地位未定。

    再者,倘若韋德寧曾多花點時間思考,就不會將台灣做為「國際社會一個國家」的客觀地位,將之與美國政府不對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地位採取立場的官方態度混淆。當時我們並未聽到台灣的「中國國民黨」抱怨韋德寧失言,原因可能出在國民黨人都堅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無論這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韋德寧口中地位「未定」的中華民國。

    諷刺的是,就在韋德寧不當發言前不久,聯合國主管政治事務的副秘書長、美國外交官貝霖才堅定且權威地重申台灣地位「未定」。想當然耳,這一點貝霖應該無需他人提醒,因為他曾擔任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

    這些美國外交官的申明有幾個重點,首先,「我們對台灣的地位不採取立場。我們既不接受也不拒絕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主張」;(跟韋德寧不同的是)「我們不以政治詞彙來定義台灣」;再者,關於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一立場,…並不是聯合國會員國,包括美國,普遍持有的觀點」;最後,聯合國秘書處必須「避免在一項聯合國會員國已同意各自表述超過三十五年的敏感議題上選邊站」。

    關於最後這一點,美國外交官威脅說,倘若聯合國堅持「將台灣描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或以術語來暗示台灣具有此一地位,美國將被迫與這種立場劃清界線。」

    還真強硬─我的意思是,對美國外交官而言。

    台版一中 沒有任何理由宣揚

    台灣人應該覺得很安慰。美國政府願意(現在仍是)冒險提醒聯合國,台灣地位「未定」;而日本的大使齋藤也願意甘冒挨轟之險提醒台灣民眾,台灣地位「未定」。這些人之所以這麼做,可不只是想藉由批評一九五一年的舊金山和約未解決的國際法瑣事來自得其樂。

    他們這麼做是要提醒台灣人,中國內戰已經結束,獲勝的是共產黨。台灣政府沒有任何合理藉口繼續代表全中國政府的假象,或是宣揚台灣版的一中論(就如同馬總統所認為的),所謂「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宣稱「中華民國」仍是全中國的政府根本是胡說八道,任何七十歲以下的人都不會相信,包括馬總統本人。

    然而,身為「中華民國」的憲法總統,馬英九基於合法性至少仍得維持此一憲法假象。但他也不能做得太過火。畢竟,無論是七十歲以上或以下的人,沒有人相信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台灣的合法政府。

    台灣主權 日未承認中國擁有

    最後,台灣地位「未定」論或許是在國際法之下,讓台灣能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存在的唯一系統化闡述,也是讓世上主要民主國家,如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與澳洲等等,能在面對中國指控「粗暴干涉中國內政」時,繼續支持台灣民主的唯一方法。齋藤大使善意地提醒了台灣,日本至少仍未承認中國擁有台灣主權的主張,這的確是他的「個人看法」,但也是日本政府與美國政府的「個人看法」。在世上民主國家支持台灣的這條崎嶇路上,台灣政府與執政黨不該使之更窒礙難行。

    (國際新聞中心張沛元譯)

    (作者譚慎格〈John J. Tracik, Jr.〉曾任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7. 雲程 寫道:

    常常有一疑問:「戰爭時候的UN」是不是「戰後的UN」?
    從表面上看,好像不是,但我認為是。
    原因是:
    1. 名詞相同。請不要小看名詞,假使「戰後的UN」不是「戰爭的UN」,則應該取不一樣的名稱。事實上,在研討時,「(UN的)暫訂名稱」是不一樣的(抱歉我已經忘記了)

    2. 國際聯盟與聯合國,就是不一樣的名稱,不一樣的機構(曾有重複存在,與財產和職權接收的事實)。反過來說,在同一時代擁有相同名稱的團體,這是什麼意思?為何UN不取「國際聯盟」為名?

    3. 在UN憲章中,日本與德國就是白紙黑字的「敵國」,其53調與77條就是著名的「敵國條款」。特別是第53條第2款:「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本憲章任何簽字國」。戰爭中,哪來這個「聯合國憲章」?其意義就是1942.01.01的「聯合國宣言」了。
    這敵國條款在,日本與德國就是無法擴編到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去。

    第53條
    一、安全理事會對於職權內之執行行動,在適當情形下,應利用此項區域辦法或區域機關。如無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不得依區域辦法或由區域機關採取任 何執行行動;但關於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對付本條第二項所指之任何敵國之步驟,或在區域辦法內所取防備此等國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驟,截至本組織經各關係 政府之請求,對於此等國家之再次侵略,能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不在此限。
    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敵國系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而言。

    第77條
    一、託管制度適用於依託管協定所置於該制度下之下列各種類之領土:
    (子) 現在委任統治下之領土。
    (醜) 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
    (寅) 負管理責任之國家自願置於該制度下之領土。
    二、關於上列種類中之何種領土將置於託管制度之下,及其條件,為此後協定所當規定之事項。

    也就是說:
    UN第一步是〈同盟國宣言〉(1941.06.12),
    第二步是〈大西洋憲章〉(1941.08.14),
    第三步是〈聯合國宣言〉(1942.01.01)。
    所以,同盟國就是聯合國。中文不同,所以混淆,英文可是一字不差的United Nations。

  8. 林炳炎 寫道:

    有關聯合國託管而以美國為管理當局。以及也建議由澳大利亞或菲律賓政府在聯合國提出讓台灣人進行住民投票﹙plebiscite﹚,甚至於表示美國應不惜一戰以防止落入共產國家之手。這2件事的歷史研究,看來得依賴寫《被出賣的台灣》一書的George Kerr 文書或在《被出賣的台灣》書中有無敘述。

    Ajin 2008-04-25,在北投泉源路57號—狄卜賽的居家生活寫真 http://pylin.kaishao.idv.tw/?p=538 貼一段話「KMT來台是美國贊助授權…所以任何推翻美國扶植的政權的新政府,大都不受到華府的寵幸的,也難怪阿扁作得辛苦..畢竟DPP的政府並不是Designed in USA, 而KMT的政府是Designed in USA. 那就是差別!」Ajin不會未卜先知,但他一定有先知的第六感。

    1957/5/24的「524劉自然事件」是太子要出山的扮仙。但與1970/4/24在紐約對蔣開槍事件放在一起看,424紐約開槍事件是CIA教訓蔣經國。但整個事件卻破綻百出,參加的人物除少數不幸者外,飛黃騰達的多多,暴露出美國CIA都是豆腐,版主實在無法相信CIA都是豆腐的說詞。

    然後來看Ajin的先知,阿扁目前的待遇是他違背了身為台灣總統卻是美國總督的「長工」(長工是台語,通常一般例行性工作不必批准就可以做,但不能逾越紅線),卻想妄作主張,想測試「4不1沒有」的緊箍咒,惹惱老大,所以新任的美國總督的「長工」只好奉命「教訓阿扁」,昨天的新聞顯示(包括自由時報『馬過境西雅圖 薄瑞光:台美關係出大太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un/4/today-fo4.htm 以及Dr. Gordon G. Chang say:Taiwan Will Never Become China’s 34th Province http://pylin.kaishao.idv.tw/?p=1371 在會場所透露訊息),阿扁大概已經悟出其中道理「4不1沒有」是很重要的,阿扁要多思考,在法庭戰鬥。

  9. 北投埔 寫道:

    George Kerr 《被出賣的台灣》書中有The Search for Independence章有5節提到plebiscite for the Formosan people!!

    Thomas Liao flew to Manila to seek support among leaders there who had every reason to be deeply concerned with Formosa’s fate. A series of articles soon appeared in the Manila press, and on October 14 the Philippines Minister at Tokyo and Representative in Korea (Dr. Bemarbe Africa) spoke up, advocating a plebiscite for the Formosan people. Said he:

    In December the exiles at Tokyo addressed a seventeen-page appeal to the Supreme Commander for the Allied Powers asking for an immediate occupation of Formosa by Allied troops pending preparation for a plebiscite under international auspices.

    Some of these letters sought formal disavowal of the Cairo promises, some appealed for application of the terms of the Atlantic Charter, some asked for prompt action to stay Chiang’s vengeful pursuit of all critics within Formosa and virtually all of them asked for a plebiscite. A plebiscite, they said, should offer them freedom to choose between (1) retention of the status quo, (2) union with Communist China without violence or (3) a United Nations trust status leading to complete independence.

    Formosans living abroad who call openly for the downfall of the Chiang regime, a plebiscite under UN supervision, and a government of Formosa by Formosans, obviously place themselves in an extremely vulnerable position. In September, 1964, came a sharp reminder of Chiang Ching-kuo’s attitude toward Formosan intellectuals tainted by democracy and critical of the Taipei dictatorship. A distinguished young professor of the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and two of his former students were seized one Sunday afternoon as they were drinking tea and discussing Formosan problems. The Garrison Headquarters merely announced that they had been arrested for “destructive activities”; foreign press dispatches said that they were accused of “Independence Movement agitation.” For a period of five months nothing more was heard of them and it was rumored that they were dead.

    We demand, in short, an immediate U.N. Trusteeship over the island, to ensure the freedom of campaign in which all the inhabitants will hear the voice of every faction and determine in a plebiscite that follows, the future of the island. We are confident that the overwhelming choice in such a plebiscite will be independence.

  10. 林炳炎 寫道:

    狗去豬來:二二八前夕美國情報檔案解密(Americans in Formosa–1945-1947)

    http://www.avanguard.com.tw/web/MdFront?command=displayDetail&mdId=MD0000001838001164

    作者 : Nancy Hsu Fleming 著、蔡丁貴譯

    OSS電報,1945/10/27:
    ……建議美方應在兩週內離開此地,否則應促使中方離開這裡,由我們佔領此地。……

    二戰結束後,在中國奸商官匪集團尚未進駐台灣之前,戰略服務處(OSS,美國中央情報局前身)就已派遣資深軍事情報人員來到台灣,在台北設立工作站。1945-47年的戰後初期,正是台灣歷史的關鍵時刻,那時的台灣,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讓旅日王育德博士留有非常貼切的「狗去豬來」的喟嘆名言,讓台灣民眾從熱情歡迎國軍演變成二二八起義,從慶祝脫離日本殖民轉變為懷念日治時代?美方似乎有先見之明,特意派遣一批資歷顯赫的精銳情報人員來台,例如,第一任主任克拉克上校是戰時在中國蒐集毛澤東情報的人物,第二任主任摩根上尉則是戰時負責訓練法國抵抗軍,並滲入德國戰俘營的高手。這個特遣隊廣泛地接觸在台的日軍高層、陳儀當局、中國駐台軍特警、台灣領導人物,以及全島各地的台灣大眾,並訪談各式人物,輯要當時的報刊、盛傳的謠言和人心的期盼,全面地見證二二八前夕中國佔領政權在台的劫收嘴臉與台灣民眾的普遍心聲。

    拜「資訊自由法案」所賜,上述的情報終得解密。本書所收錄的,就是當時戰略服務處每日傳發給總部的解密電報,以及美國駐台領事上呈大使館的解密報告,和第二任主任摩根上尉未出版的私人回憶錄相關段落。在閱讀這些解密文件之前,作者更替讀者整理了英語世界中的台灣研究文獻,以歷代外國觀察者的眼光,精闢地勾勒出福爾摩沙的浮沉盛衰。如譯者蔡丁貴教授所言,一次的錯誤,猶可違,二次重複的歷史錯誤,恐怕連上天都不會憐憫,望本書能帶給讀者深思!

    作者簡介
    Nancy Hsu Fleming,許淑金岑,台南人氏,出生優渥的醫生家庭,台北美國學校畢業,舊金山州立大學英語文學碩士。她居住在美國的羅德島州,是一位公民自由權、政府改造、環境保護等運動的活動者,為捍衛人權而挺身對抗政府、大企業,曾獲頒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第一修正案獎、公共議題服務獎、美國筆會紐曼第一修正案獎等殊榮。四十幾歲時讀到彭明敏《自由的滋味》一書,才驚覺台灣也有自己的歷史,遂與夫婿投身台灣歷史的研究,但發現英語世界的台灣文獻都是偏中國人士撰寫,並普遍忽略1945-1947年這段關鍵的戰後期間。1990年代初期,終於在華盛頓特區的國家檔案局內,發掘出二二八前夕的解密情報檔案、駐台領事館報告,並尋得當時的情報負責人,證實此一情報的真實性。她花費無數時間與旅費,往來住處與華府,無非是希望藉由第三者(美國人)的觀察,為母親台灣這一段被遺忘的年代留下不容抹滅的鐵證。

  11. magician 寫道:

    國務院發言人布希應該不是後來選上總統的老布希
    老布希在二戰期間是個飛官
    請參見
    http://en.wikipedia.org/wiki/George_H._W._Bush

  12. 陳凱劭 寫道:

    流亡日本的王育德博士,1977年加拿大世界台灣同鄉會演講錄音全段
    https://photo.kaishao.idv.tw/2009/06/04/Politic_frontier_2008_6_10.mp3

    非常珍貴,曾在台北綠色和平廣播電台播過,被我收藏下來

    王育德博士在台南一中的學生,黃昭堂博士,導讀這段錄音(王育德演講錄音只有部份菁華)
    http://www.peopo.org/chuniok/post/10872

    最近,台灣前輩畫家廖繼春教授公子廖述宗院士提到,戰後初期王育德來台南一中教書,是廖繼春請來的;王育德在戰後台南一中教的是「支那語」,因為王育德戰前到日本東京帝大就是主修「支那語」。王育德是在228大屠殺後,因兄長王育霖檢察官被殺,才流亡香港,再去日本。

  13. 小阿姨 寫道:

       
       
    看好戲——

    GM象徵美國,無論如何不能讓它倒產,
    但,歐巴馬「不能合理化就倒產算了」。
    6月1日,真的倒產了。

    對伊色列——
    歐巴馬「要與美國維持良好關係,請和阿拉伯諸國和解!」
       
    可怕起來了喔。
       
       
       

  14. gaxiong 寫道:

    唉呀!我換算年代出錯了!不過近來關於車輪掛牌發展,真令人有所思,會不會那天被馬桶換上星星…

    雲程大提供有關UN資訊跟林炳炎大提供書籍資訊真令我增廣見聞。

  15. 林炳炎 寫道:

    上面所提吳國安學長的話, 因他常常會來談台灣前途問題, 今天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所刊登文章, 其中有與吳學長部份雷同就是我們應恢復台灣民主國這觀點近似!! 如果日清1895年簽訂馬關條文, 大清帝國承認:對台灣及澎湖列島僅具管理權!!!而非擁有權, 那這場條約之戰是越來越精彩!!

    由金山和約第二條看台灣 首頁 > 自由廣場2009-6-21
    ◎ 黃子岸

    有關台灣的國際地位問題,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同盟國成員與日本所簽訂的「金山和約」第二條第二款明定:「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的一切權利、名義及要求」(以下簡稱一九五一年規範)。此一規範早已啟人疑竇。

    美國政府另有獨特的看法,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杜魯門總統宣稱:「台灣未來的地位,應待太平洋地區的安全秩序恢復後,由對日和約或聯合國加以決定。」(見陳隆志:「台灣的獨立與建國」,一九九三,p.37)此事表示美國首先放出馬後炮,聲援台灣人民,因應蔣氏台北流亡政權的出現。

    英國首相邱吉爾曾於一九五五年二月一日向國會表明,反對藉著「開羅宣言」文件名義,將台灣移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見The New York Times, Feb. 1, 1955)。英政府也為台灣人民仗義執言。

    筆者的看法是,一九五一年規範並未涉及任何第三國,因此,台灣人民可回顧台灣族群以往的歷史,尤其是一八九五年春各地仕紳數百人在邱逢甲倡導下發起台灣獨立建國運動,面對日本入侵,五月十五日聲明「惟有死守,據為島國」,二十三日發表台灣民主國獨立宣言,二十五日建國成功。就國際法來說,從此任何第三國皆無權利干預台灣族群的疆域或主權。

    中國方面,孫文及蔣介石(一九三八)二人皆曾先後表態支持台灣獨立。毛澤東(一九三六)向訪客美國人Edgar Snow表示,不但支持朝鮮人掙脫日本帝國主義的桎梏,也將熱烈支持台灣獨立(見陳佳宏:台灣獨立運動史,二○○六,p.57)。為何這三位中國政治強人皆異口同聲支持台灣獨立?筆者認為孫文等三人皆看過一八九五年中日馬關和約漢文約本原件,發現清廷承認對台灣及澎湖列島僅具管理權。管理權就是殖民地主義的同義語。按,國際法上並無管理權一詞,上述和約所稱管理權,意指保護地。

    查馬關和約原件二套,一套由日本保存,一套則列為清宮特殊文物珍藏,由故宮博物院接管,除研究人員外不供借閱,因此筆者推定孫文等三人應曾詳細翻閱漢文約本,首頁是光緒帝的御璽,顯示皇帝本人確認中國僅具台澎管理權。日文約本牴觸部分依契約論應屬無效。

    可知,日本在一九五一年規範上的聲明一部分是虛偽的,因為日方從未擁有條約載稱取得對台澎的一切權利、名義及要求;應放棄的是台澎管理權。對此節,蔣、毛二人卻出爾反爾,不敢正視。中日兩國政府及御用學者至今皆不敢面對馬關和約的真跡,豈無玩弄強權之虞? (作者為退休外交人員)

  16. 林炳炎 寫道:

    進入アジア歷史センター http://www.jacar.go.jp/index.html
    檢索「日清両国媾和条約」就可以看到全文。
    現代國家對機密條款都有限期公布之法律規定!!

    御署名原本・明治二十八年・条約五月十日・日清両国媾和条約及別約

    朕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下ノ関ニ於テ朕カ全権辨理大臣ト清国全権大臣ノ記名調印シタル媾和条約及別約ヲ批准シ茲ニ之ヲ公布セシム 睦仁 内閣総理大臣侯爵伊藤博文 外務大臣子爵陸奥宗光 大日本国皇帝陛下及大清国皇帝陛下ハ両国及其ノ臣民ニ平和ノ幸福ヲ回復シ且将来紛議ノ端ヲ除クコトヲ欲シ媾和条約ヲ訂結スル為メニ大日本国皇帝陛下ハ内閣総理大臣従二位勲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外務大臣従二位勲一等子爵陸奥宗光ヲ大清国皇帝陛下ハ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学士北洋大臣直隷総督一等粛毅伯李鴻章二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経方ヲ各其ノ全権大臣ニ任命セリ因テ各全権大臣ハ互ニ其ノ委任状ヲ示シ其ノ良好妥当ナルヲ認メ以テ左ノ諸条款ヲ協議決定セリ 第一条

  17. Hiauhong 寫道:

    請問版主:

    依據[アジア歷史センター] 之條約本第二條的字面, 黃子岸先生的論點就是
    ,
    (中文) 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併將該地方…
    (日文) 清國 wa 左記 no 土地 no 主權並 ni …
    (英譯 cited by Taiwan Documents Project) China 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 the following territories, …

    而[管理下開地方之權] 不等於主權. 若[管理下開地方之權] 並非主權, 那是什麼呢?
    我不懂國際法, 淺見以為若無深入的解析告訴我們[管理下開地方之權] 跟日文本的[主權] 或英譯本的sovereignty 有何種程度的出入, 那擺脫不了文字遊戲之嫌.
    因為根據日文御署名原本 議定書第二條(中文本未見): 條約日文本與中文本解釋有異者, 約定以英譯本為準.
    若英譯本就是我們看得到的上述內容 那 sovereignty 白紙黑字就是[主權].

    僅書淺見如上.

  18. 林炳炎 寫道:

    標題: 御署名原本・明治二十八年・条約五月十日・日清両国媾和条約及別約

    第二條
    清國ハ左記ノ土地ノ主權竝該地方ニ在ル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官有物ヲ永遠日本ニ割與ス

    貼黃子岸之文章,主要的目的是提供大家思考與討論, 任何可能的想法都在可思考與討論範圍內,
    但其前提是要正確, 現在是網路時代, 要查證很容易, 所以退休外交人員黃子岸
    清廷承認對台灣及澎湖列島僅具管理權。
    這句話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我比較想說的是回到台灣民主國的狀況, 那麼樣會是如何?
    國際法上站得住腳嗎???

  19. 林炳炎 寫道:

    dscf0751.JPG

    昨晚,好友陳新助教授邀我參加群策會募款餐會。新助兄在1978年進檢驗課,後來調結構課,當時正在寫碩士論文,而論文要寫程式,計算發電排程,他給我很大協助,後來他去美國香檳大學拿到博士學位,在美國大學任教,是有名超級電腦專家。

    在李宋會面談2個小時之後,昨天的公開演講是焦點演出。

    前總統李登輝他重伸痛批馬的拋棄「台灣人之魂」在愚蠢;造假的所謂「九二共識」做為兩岸協商的基礎,「馬政府如此製造假歷史,欺騙台灣人民,非常令台灣人民不滿」;台灣與China的關係應該是「你是你,我是我,但你我是朋友關係」;台灣與China都是WTO的會員,會員之間有規則,哪裡還需要國共交流方式?

    昨天我們的座位是37桌,非常意外的是緊鄰李前總統大主桌(26~30人)之一,有最佳角度看到大主桌演員的神情。李之右是夫人、黃昆輝,黃昭堂、吳東昇(也許是亮)、陳永興.. 李之左是王文洋..程仲模..(有些我不知名)

    126.jpg

    前總統李登輝昨天出席群策會募款餐會並發表演說,當演講結束回座時,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向李前總統豎起大拇指表達敬意。 (記者林正堃攝)

  20. scl 寫道:

    全世界都在看
    傳給全世界你的朋友
    高雄世運開幕影音觀賞
    海莉 華生 黃小琥阿信We are the champions 200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ILlH416Cm0

    海莉 華生祈願者(The Prayer)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Zzgw62VDRk

    羅素華生~公主徹夜未眠(Nessun Dorm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RA3GKPUZO8

    高雄世運三太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TEtVJK1qaE

    活力高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yuJVnKhpog

    海莉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qzpzbC4V7M

    海莉月亮代表我的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tKrt-zI1D0

    海莉淚光閃閃Nada Sousou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3IO5toM4Yg

    霹靂布袋戲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tTQqNBVQVs

    煙火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GCm0DxtQ54

    照片
    http//news.yahoo.com/……/…

  21. SC 寫道:

    狗去豬來:二二八前夕美國情報檔案解密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427367

    還沒看過這本書 不過作者似乎花了很多時間待在NARA做研究

  22.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 寫道: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United Nations Relief and Rehabilitation Administration ,簡稱(UNRRA))創立於1943年,發起人為美國總統羅斯福。這裡面之聯合國並非指後來於舊金山組成的聯合國組織而是指同盟國參戰國家。

    在章子惠《台灣時人誌》台北市國光出版社,1947。227頁發現Anthony Hanker Jr.韓克爾等外國人名
    請研究

  23. 「台灣地位未定論」與「主權回復日」 寫道:

    日相安倍推動428「主權回復日」

    〔編譯林翠儀/綜合報導〕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七日表示,將把今年四月二十八日訂為「主權回復日」,由政府主辦紀念活動,讓年輕人了解日本曾有七年時間被外國人佔領,失去主權。四月二十八日為二次世界大戰「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期,日本在一九五二年因該約生效,結束同盟國軍事佔領狀態。

    舊金山和約生效日

    安倍是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做出前述宣示。他表示,現在有愈來愈多年輕人不知道日本曾有七年時間失去主權,被外國佔領,他希望能藉由設立紀念日,讓大家更清楚認識到日本的獨立。

    日本戰敗投降後,由美國和蘇聯為首的同盟國軍事佔領。二戰後期曾有美、英、蘇、中四國分別佔領日本本土的計畫,並制定多個版本的方案,但後來由於國際形勢變化等多種原因,改由美軍單獨佔領。一九四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一批盟軍在橫濱登陸,設立同盟國最高司令官總司令部,美軍佔領「中國地方」以外的本州、北海道、九州、沖繩群島、三十八度線以南的朝鮮半島等,蘇聯佔領三十八度線以北的北韓,中華民國則佔領台灣、澎湖。

    東亞島嶼主權爭端 和約副產品

    一九五一年簽訂、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主要是為解決日本在二戰後地位,釐清戰爭責任所衍生的國際法問題。和約第二條聲明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放棄台、澎、千島群島、庫頁島南部、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權利。不過,中華民國政府佔領台澎的過程與國際法效力迄今仍有爭議,舊金山和約因而成為「台灣地位未定論」的重要依據,而日韓對竹島(獨島)、日俄對北方四島,以及日中台對尖閣諸島(釣魚台)主權歸屬等爭議,均為舊金山和約的副產品。

    事實上,自民黨資深眾議員野田毅等人,早就成立議員聯盟推動此事,二○一一年也曾在眾院提案,希望在去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屆滿六十年時,將四月二十八日訂為紀念日,但未能實現。此事預料將在近期的安倍內閣會議上正式敲定。

    【版主註】版主在此向齋藤正樹大使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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